在杰倫的超時代和"十年"之間做連結, 中間有許多巧合。

陳奕迅參加了今天杰倫的演唱會,杰倫為自己和陳奕迅之間, 激起了一個新的火花

"說好的幸福呢"和"淘汰"。

絃律與回憶交織,十年之前,確實, 我們也不認識彼此, 更不屬於對方。

但是這十年的歲月確實是杰倫的音樂伴著我,沒有改變。

 

第一次參加他的演唱會,說起來似乎有點與自己些許理念駁斥,

除了不愛FB不愛msn等社群團體外,也不願加入追星一族行列。

但我卻喜歡他這麼這麼久,唯一,自始自終,不離不棄,

儘管窮了要死還是在發專日一個月內買下他的專輯。

嘴上說不喜歡追星的偶像崇拜行為,但是卻用這種最淺顯易懂(或者裝高尚的說自己膚淺)的方式支持了他十年。

沒怎樣,我就是欣賞他。

我不愛周杰倫的外表,不愛他的明星形象,

但我就是愛他的認真,他的叛逆,他的矛盾,他的華麗巴洛克舞台效果,他的家鄉人情味,他的勇敢,他的"不在乎"。

從十年前投射在他身上的那種"少女情懷",一直到現在投射在他身上的個人主義,

自己的心態也隨著他的改變成長許多。

 

十年總結的演場會,喚起了久久不曾想起十年前的那些曾經遺失在我記憶黑洞中的美好片段,

Fragments amoureux, pas de discours; il ne restent que des images de bels souvenirs.

 

"愛在西元前",十年前的這首歌,讓我開始愛上他。

十年後今天的這首歌,瞬時的觸動了記憶的開關。

古文明,記不起來的歷史課本,蘇美人與楔形文字,歷史老頭拿來借我們看的泥版文字,

陰暗教室的下午最後兩堂課,兩河流域,江宛書,醜女大變身,不停播放同一首歌。

 

許培威每天上課不上課老是在唱的黑色幽默和他不停為夢凡唱的可愛女人。

康和顏秀如在音樂課上唱的龍捲風,以及音樂老師(還記得她說她是萬芳的學妹)說這首歌其實很難唱。

嘴上老愛掛着"歹溝安ㄋㄟ打我媽媽"模仿周董的阿智,

還有當時自己心裡小小少女情懷的開不了口和簡單愛,

嘴巴上一直不肯承認的是開始喜歡周董是因為那個喜歡很久也跟他嘔氣很久卻嘴硬不肯先打破僵局但還是一直關注他一舉一動的小白豬哈那時候我們偷偷這樣叫他他很生氣然後有個暑假忘記是不是國二升國三的那個暑假我想應該是常去打籃球吧他突然變得很高皮膚也曬得黑多了但還是一下子的就白了回來也還記得在某個非上學日他穿着一雙紅白藍球鞋打著籃球閃耀在陽光底下我已經記不起那時後他確實的臉龐但我就是知道是他。

 

不肯斷句是因為種種回憶片段的時空錯置讓我無法用一個有系統的方式例如最簡單的逗號句號或是驚嘆號來隔開這些記憶中我所建構的他。

 

國中時期的回憶不斷湧現,那是很久不曾想起的,甚至是我以為我已經遺忘的了,

或是被掩蓋在自以為那段時期其實甚麼也沒發生假想下的那些珍貴的點滴。

 

正巧的是,這些回憶也全都來自於今天早上回到睽違已久的國中附近為里長選舉投票盡一份心的美麗偶然。

沿途所想起的是曾經和大夥偷跑進魷魚家附近的幼稚園裡玩水最後被園長還是工友趕跑的回憶,

還騎腳踏車陪著夢凡回榮民之家那個家裡,陪她去參加夢婷國小的跳蚤市場,

為了參加甚麼奇怪的表演活動,跑到秀如家練舞,還為了去她家附近剪頭髮存了好久的錢,

然後最後我居然還記得夢凡舊家康家呂豪家魷魚家秀如家黑鬼家潘國屏家大概在哪個區塊,

如果真的要去找應該還是可以找的到,但我想80%是會迷路很久的哈。

 

國一國二的記憶,和這些人這些事情,已經是十年前了。

後來認識了很多人,遇到了很多事,

這些"後來的"記憶慢慢的附蓋在之前發生的記憶上。

就如同那個法文很難念Genette還以此為名寫書讓我們讀很久的那張"羊皮紙"般的記憶一樣。

Palimpseste。

杰倫十年前的歌就只是像個讓我站在門口透過門上彩色玻璃看見片段回憶的時光機一樣,

聽不見十年前的談話,因為耳邊迴盪的是演唱會杰倫的歌聲,

但是他的音樂卻可以承載那些留不住的時間,在我眼前再現那些以為已經遺失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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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朋友,

有些已經失去連絡了,還有改名字了的然後我也記不得妳的新名字 因為妳在我的記憶中一直是妳 名字只是代號,

打出你的全名是因為我還沒忘記, 是因為我還記得我們共同擁有的回憶,

但是這都不是我主要想說的,

我想說的是, 嗯, 其實是因為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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